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医药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试行)》的通知
豫安监管〔2016〕86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医药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我局组织制定了《河南省医药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把推动医药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作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结合本地区实际,有效推进医药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各有关企业要积极开展标准化创建,建立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基础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保持有效运行,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医药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原则上由我省已取得危险化学品评审资格的相关单位承担。
附件:河南省医药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试行).docx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10月18日